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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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等文件规定,以及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理工学院等十所高校招收港澳学生备案的复函》《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3年招收港澳学生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由参加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的香港及澳门学生自主申请报读我校,经学校审核申请人的各项条件,共有7名考生符合拟录取要求,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正式录取结果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现将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请广大考生查阅监督。

录取通过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有材料不齐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公示时间:202272729


附件: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3招收港澳学生拟录取名单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2023727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3年招收港澳学生拟录取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考生号

成绩

拟录取专业

1

龚乐怡

040111586

315

大数据与会计

2

龚家琳

040111827

304

大数据与会计

3

何狄龙

040120381

285

电子商务

4

徐雅姿

040111945

351

电子商务

5

麦瑞龙

040111384

292

电子商务

6

田智杰

040111484

303

中药学

7

林世灏

040110984

261

中医养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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