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您考入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为保证您顺利入学,特提示以下几点: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2021级新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于2021年9月10日-11日按各学院专业相应的报到日期来校报到,入学当天办理入学手续地点在: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启智楼大厅。
应征入伍新生
(二)已经取得入伍资格的2021级新生,由家长或本人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二、路线指引
2021年9月10日-11日,上午8时到下午17时
(一)学校在广州火车南站、广州天河汽车客站设新生接待点,有学校志愿者引导学生和家长乘坐专车。
(二)在广州火车站、广州火车东站、增城地跌站、新塘地铁站请按照学校志愿者引导到乘车点乘车到校。
如有提前报到或在接待日之后报到者,请自行到汽车客运站乘坐大巴或公交车前往学校。
(三)自驾车导航目的地设为:“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导航”。
三、新生需要携带的资料、物品及须知:
(一)《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1年录取通知书》(以下简称《录取通知书》)原件
(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个人高中学籍纸质档案: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到所在地级市、县(区)招生办领取密封好的个人档案(密封袋不得破损)。
(四)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防控工作要求,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减少人员接触,避免报到期间人员过度拥挤,登录进行个人健康打卡上报。(温馨提示:开学报到时最多允许一名家长陪同入校),入校时须持有“穗康码”或“粤康码”绿码并进行体温检测。此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以实时国家公布为准)或被评估确定为重点人群的,需居家隔离14天并经核酸检测阴性后(持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方可入校。假如有同学在开学前14天内身体出现不适的,如发烧感冒、患有传染性疾病等情况,须及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待病情完全康复后,持医院开具的可返校报到的有关材料方可来校报到。
(五)《广东省公民兵役证》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大一新生入学时查验适龄公民〈广东省公民兵役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广东省籍男性大一新生报到时请携带《广东省公民兵役证》以备查验。(备注:《广东省公民兵役证》请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登记办理)。
(六)生活用品:
新生可自带生活用品和床上用品,也可到校购买,届时由两个以上的商家在校园内提供生活用品选购,宿舍床的规格:190CM*90CM。电梯公寓三人间分别为190cm*120cm。
(七)个人相片:
报到一周内学校统一组织新生照相,不须自带相片。
(八)学籍注销:
凡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须及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将说明理由并有家长和新生亲笔签名的请假条,连同相关依据资料。逾期未报到者,将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注销入学资格。
(九)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网址: http://www.gzhsvc.edu.cn/
四、新生户口迁移(学生处叶老师:020-32887737)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新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户口手续:
(一)新生户口迁移原则
1、广东生源新生: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生源新生入学时可以不将户口迁入我校。
2、非广东生源新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入学时自愿将户口迁往我校。
(二)如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请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1、广东生源新生如需迁移户口,可以携《户口迁移证》或者本人户口页原件、户主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户主及本人户口页需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2、非广东生源新生如需迁移户口,需要携带《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由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需注明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注意《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迁入地点为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5、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行政楼605综合科填写《入户申请表》并附带小一寸白底彩照。
6、来校报到后,9月13日(周一)-17日(周五)在创新楼一楼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复印本人的招生录取花名册。
备注:
1、广东生源新生将户口迁入我校需要准备上述1、3、4、5、6项材料。
2、非广东生源新生将户口迁入我校需准备上述2、3、4、6项材料。
3、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于入学报到后15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资料交到行政楼605综合科办理。逾期不交造成无法办理入户的后果自负。
4、学生毕业后,除工作单位同意接收户口迁移外,所有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将户口迁移回原籍。
五、路途安全提示
(一)9月-10月是各高校新生来校报到的高峰期,在这期间社会上不法分子往往会瞄准新生实施作案。敬请各位新生途中注意财物和人身安全:
(二)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学费等费用要按要求汇入指定账号;
(三)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等重要资料要随身携带,不要放在行李包、箱内,以免丢失;
(四)到广州后,行李和财物务必随身带好,千万不要把行李和财物托给陌生人,一定要找到学校新生接待点志愿者,确认接待人员身份,以免受骗。
祝各位新生路途平安!
应征入伍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发布我校录取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注意事项,请各位入伍新生查阅办理。
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流程
(一)领取表格并办理申请
1.入伍新生本人持申请所需材料到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办理资料参考如下:
(1)学校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户口簿)
(3)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
(4)《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全国征兵网”打印或征兵办领取,式样附后)
(5)新生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2张
2.入伍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县级征兵办查验入伍新生及受委托人有关证件,核实身份后办理。
(二)邮寄学校办理
1.原则上,县级征兵办收集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与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材料于11月15日前邮寄至学校教务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华商路2号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经办老师:李瑜老师 联系电话:020-32885371
快递方式:EMS邮政快递(学校收发室收件)
2.学校教务处接到申请材料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并与学校盖章后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份)邮寄至县级征兵办。
3.县级征兵办收到上述材料后,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并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二、办理退役后入学手续流程
1.入伍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教务处办理入学手续。入伍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2.入伍新生原报考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3.入伍新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因身体原因被退回,可以持县级征兵办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可在退役当年办理入学,如错过当年入学时间,可顺延1年入学。
4.学校对申请入学的入伍新生(被退回及中途退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5.入伍后因政治原因或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服役期间受到除名或开除军籍处分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在部队有关部门负责通报其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并由县级征兵办告知学校,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附件
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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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 用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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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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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
(一寸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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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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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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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党(团)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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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证
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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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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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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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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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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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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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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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地址
及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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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部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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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及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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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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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意见
| 同学经我办批准,于 年 月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准书编号为: ,入伍通知书编号为: 。
经办人签字: 县级征兵办(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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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高校
审批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55条规定,同意为 同学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其录取通知书编号为: ,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编号为: 。
经办人签字: 学校(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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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印制;2.此表一式两份,由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寄交录取高校,录取高校审核盖章后本单位留存一份,寄给录取学生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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