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广东省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本周末(1月7日-8日)开考,我市考试中心提醒各位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月7日
(星期六)
| 上午
| 08:30 -- 10:00
| 化学、思想政治
|
10:40 -- 12:10
| 生物、地理
|
下午
| 15:00 -- 16:30
| 物理、历史
|
1月8日
(星期日)
| 上午
| 08:30 -- 10:00
| 英语
|
10:40 -- 12:10
| 数学
|
下午
| 15:00 -- 17:00
| 语文
|
二、注意事项
(一)带齐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须于考前到报名点领取考试准考证,考试当天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点、考场。准考证遗失请及时到市考试中心补打印准考证。如果身份证遗失,须携带印有相片、身份证号和姓名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的证件,如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护照等。
(二)考生在考前应预先熟悉考点以及行车路线、路程时间、考点位置、考试时间等,以免在考试当天延误时间。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第一科开考时间较早(08:30开考),考生务必提前出发,预留足够的时间,否则,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将被禁止进入考点。
(三)进场需进行指纹验证。本次学业水平考试,所有考生均需接受指纹比对,请自觉配合监考员进行验证。
(四)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带进考场。考生进场时,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禁物品。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和水杯(含饮料瓶)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要服从监考员管理,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警报声,不必紧张,配合监考员的询问并出示相关可疑物品。物品出示后,监考员对原检查部位进行再次检测,至确认无禁带物品后方可进场。如检查出的物品属禁带物品,应将其放在指定位置。如考生拒不配合检查,拒不出示可疑物品,监考员有权阻止考生进入考试场所。
特别提醒: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考生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将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
(五)规范填写答题卡及填涂试卷A、B类型。考生需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准确清楚地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根据所发试卷准确填涂试卷类型(A或B),并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凡漏填、错填、全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考生自负。
(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自行传递工具、用品等。
(七)按规定时间交卷。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允许交卷。考生交卷离场前应举手示意监考员,待监考员核查完毕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再行离开。考试中心提醒各位考生,交卷离场时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如违反规定将按违纪作弊处理。
(八)诚信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请考生认真备考,诚信应考,预祝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