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校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0〕40号)精神,现将2010年广东高校大学生“‘南粤杯’我为亚运添光彩”演讲比赛复赛、决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南粤杯”大学生演讲比赛复赛、决赛时间、地点
“南粤杯”大学生演讲复赛、决赛时间定于2010年6月20日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国际会议厅(行政楼一楼)举行。20日上午举行复赛,20日下午举行决赛。
二、“南粤杯”大学生演讲复赛、决赛有关工作事项
“南粤杯”大学生演讲大赛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由华南师范大学承办。
(一)报名时间、方式。各高校按照主题在组织初赛基础上,推荐2-3名优秀学生演讲者(办学规模2万人以上的的高校可推荐3名,办学规模2万人以下的高校可推荐2名),于6月10日前将《“‘南粤杯’我为亚运添光彩”演讲活动登记表》(请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www.gdhed.edu.cn—本厅信息——思想政治”栏目下载),以及演讲稿电子版发送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处邮箱xgb02@scnu.edu.cn ,联系人:雷老师,020-85211032。
(二)报到时间、食宿安排。各高校参加复赛的有关人员,请于6月19日14:00—16:00自行前往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架空层报到。报到当日17:00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国际会议厅召开各高校领队会,布置复赛、决赛有关工作,并现场抽签确定复赛选手演讲顺序;参加复赛、决赛有关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各高校自行解决,食宿由华南师范大学统一安排。
(三)演讲比赛复赛、决赛有关要求。复赛采用命题演讲的形式进行,演讲内容必须围绕“我为亚运添光彩,争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主题,演讲稿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演讲时间为3-5分钟。决赛采用命题演讲与即兴演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赛选手在命题演讲结束后现场抽题进行90秒钟的即兴演讲。选手演讲开始前只报本人的参赛序号,不作自我介绍;参加演讲比赛的选手不得采用VCD、CD等音乐进行配音。
三、演讲复赛、决赛评分标准
“南粤杯”大学生演讲复赛、决赛活动由我厅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原则,采取现场评分、及时公布演讲得分的方式进行。演讲复赛结束后,现场确定参加决赛选手名单。决赛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
评分标准参见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粤教思函〔2010〕40号)文件通知,请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www.gdhed.edu.cn—本厅信息——思想政治”栏目下载)(联系电话:省教育厅思政处,020-37628032)。
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