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后勤函〔2010〕20号
各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后勤函 [2010]15号)的工作安排,现就开展高校学生食堂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高校食堂的经营、运作情况。
(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及所持证件情况。
(三)学校对学生食堂进行监管及民主参与食堂管理、信息透明公开等情况。
(四)学校对食堂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及发展规划情况。
二、专家组
根据各高校学生食堂的管理建设水平,在全省各高校中抽调后勤餐饮伙食管理水平较高的专家组成专家组。
三、检查的时间
定于6月17-30日对部分高校学生食堂进行抽查,请被抽查学校(详见附件)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有关备查材料,抽查具体时间由各组长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专家组成员进校后认真研读、审阅学校提供的材料,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在检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廉洁。被查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注重检查实效,杜绝弄虚作假。专家组进校检查期间,接待工作一切从简,不搞形式主义,不超标接待和安排与检查无关的活动,反对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和请客送礼。
(二)检查工作联系人 刘卓、吴淑君
联系电话:020-37629060、37627197
传真电话:020-37626946
电子邮箱:HQ37629060@126.com
附件:抽查学校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
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广东药学院(中山校区)、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体育学院、广东警官学院、五邑大学(北校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河滨校区)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旧校区)、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校区)、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中山校区)、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本校区)、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培正学院、民办南华工商学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广东教育学院、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江门艺华旅游职业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西校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