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高函〔2010〕37号
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第七届国家和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和建设工作,在总结2009年第六届国家和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表彰工作基础上,我厅拟组织开展第七届国家和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工作,并与年度高等教育教改项目合并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我省高等教育“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布局合理、突出内涵、提高质量、特色发展”的工作思路与要求,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国家和省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高等教育重点工程和新一轮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等为重点,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突破口,以条件建设和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为保障,加快培养适应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拔尖创新人才、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分类建设
(一)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在总结我省高等学校2009年第六届国家和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表彰奖励工作基础上,认真做好2013年第七届国家和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的建设和培育,在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基础上,遴选出一批项目进行重点建设,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奖励培育项目,为推荐申报第七届国家和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奠定良好基础。项目具体申报要求、条件等请见附件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说明。
(二)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年度教改项目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高职高专教育、成人和继续教育等分类申报与立项。
1、研究生教育类教改项目申报要求、条件等请见附件2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说明。
2、普通本科教育类、高职高专教育类、成人与继续教育类教改项目申报要求、条件等请见附件3省普通本科教育类、高职高专教育类、成人与继续教育类教改项目申报说明。
三、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我厅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分类指导,梯度遴选,重点培育,规范实施,提升质量,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启动我省高校下一届国家和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培育工作。为此,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新一轮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和教改项目建设与培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好两类项目的遴选和培育方案。对重点项目要加大扶持力度,集中力量,整合资源,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和教改项目,为申报推荐国家和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和教改项目等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其他事项
各校请明确本校具体工作联系人,并于4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4)报我厅,其中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和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教育类教改项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发电子邮件到厅高教处;研究生教育类教改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报省学位办。
本文附件不印发文字稿,请从我厅网站www.gdhed.edu.cn“主页—本厅信息—高等教育”栏目或广东省高校统筹管理平台(http://218.192.175.180/tcgl/index.asp)-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网站查阅下载。
附件: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说明
2、2010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说明
3、2010年广东省普通本科教育类、高职高专教育类、成人与继续教育类教改项目申报说明
4、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广东省教育厅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