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昨日在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获通过。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礼堂、走廊、电梯以及本单位餐厅、咖啡厅禁止吸烟。违法吸烟、拒不改正者可罚款50元。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