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院各单位:
为表达对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学校决定举行哀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1日当天,学校将于上午7:49在创新楼门前举行升旗仪式,下半旗志哀。
二、4月21日当天,全校各部门停止一切庆典和娱乐活动。
三、自行组织默哀活动。各部门可在4月21日上午第一堂课前以上课班级为单位组织默哀;当天上午第一堂没有课程的学生,由各部门选择场地,组织默哀。各部门工作人员届时可在各自办公场所进行默哀。
院办公室
2010年4月20日